以案释法
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或将涉嫌犯罪
信息来源: 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 10- 28 10: 20 浏览次数:

日前,嘉通集团在警方协助下成功追回25万余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2021年3月,嘉通集团高速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在对嘉兴南管理处的日常稽核工作中,通过稽核系统发现个别车辆存在ETC标签与实际车型办理不符的情况。通过筛查比对,发现车辆所属物流公司名下登记的车辆,存在通过骗取集装箱车辆专用ETC手段偷逃通行费行为。工作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车辆的所有收费流水进行证据固定,并前往派出所报案。据了解,该物流公司为享受集装箱高速通行费折扣,在网上申请运输证时特地购买老旧集装箱蒙混过关,等运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再将集装箱顶棚拆卸改装成普通货车。涉案货车利用集装箱车辆专用ETC通行每次能偷逃几十元甚至上百元通行费,每辆车的逃费金额累计平均约1~2万元不等。此次发现共有5家物流公司涉案,车辆共计65辆,截至目前,涉案金额75.87万余元已全部追缴到位。

目前,平湖市人民法院已对其中3家物流公司的9名涉案人员依法判处刑罚,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另外2家物流公司相关人员也已由公安机关立案,目前尚在审查起诉阶段。

近年来,我国大力普及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目的是为实现高速车辆不停车收费,节省通行时间,加快通行效率,但这项惠民措施却让一些人动起了歪脑筋。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不但干扰了高速公路正常经营秩序,更触碰了刑法红线。因此,请大家不要贪图小利,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