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 09- 06 15: 47 浏览次数:

盛富林、曹建弟、胡创悦、姜理伟、赵珊、赵丽、顾其花、黄元良、周娟、秦伟、杨勤忠代表:

您们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基层作用盘活国有资产的议案》交由我们办理。各位代表提纲挈领地对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的建议切中肯綮,经我委与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有资产使用的相关政策规定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规定:按照《嘉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嘉财资〔2020〕380号)规定:国有房产出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争性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简化程序,房产出租给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区等公益性质的组织作为办公用房的或者年租金评估低于5万元,可按不低于评估价进行协议出租。

(二)国有企业房产出租规定: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属国有企业公有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10〕62号)规定:居住类公有房产部分不得出租,必须公开出售或专项用于拆迁户安置;非专业市场及非居住类公有房产,原则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实行统一公开招租。

因此,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企的闲置房产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租。

二、已经用于街道社区的国有房产现状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现状: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019年10月,我市全面启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制定房产分类处置方案,明确“保留一批、划转一批、下放一批、核销一批”的处置方式。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原则,已分四批发文处置576处、47.20万平方米房产。目前,第五批已拟定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基本完成处置。

鉴于基层实际用房需求和体制调整等因素,分类处置中部分房产实行无偿下放基层。目前,已有63处、1.42万平方米房产下放各区,另有24处、9.35万平方米房产(第五批)拟下放各区。下放房产主要为义务教育办学用房、乡镇税务办公用房、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等,实现资产下沉基层、属地优化管理。

(二)国有企业房产现状:经过前几年的国企闲置资产盘活专项工作,市属国企分布在各街道社区的国有资产基本都在规范使用之中,无故闲置的情况较少。目前市属国企已经用于街道社区公益服务的房产共45处,面积5186.4平方米,主要是社区办公、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警务站、社区免费活动场所等。

三、相关工作进展

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几处希望协调的特定房产,包括农经局植保站、嘉控三分厂等7处房产,拟在第五批房产处置中下放属地或由相应国企与街道、村社进行协商解决。

对已实施征收、拆迁补偿取得的房产,因所在地块征收、拆迁工作尚未全部完成而暂未拆除,这些房产本身就属于危旧房、或随时将根据征收、拆迁工作进度及地块开发需要拆除,属于待拆除房产,不适宜对外出租。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与街道社区的合作,做好国有存量资产的盘活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市属国有存量资产继续予以盘活,以充分发挥国有存量资产的效用。市属国企若有合适资产的,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相关房产可以优先租赁给街道社区使用。

有关市属国企资产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通报给您们。再次感谢您们关心、关注市属国资国企的改革发展,谢谢!

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