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少年路街区国有房产公开招租挂牌文件
信息来源: 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 05- 17 16: 26 浏览次数:

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和规范国有房产租赁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针对少年路街区下列国有房产(未出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招租。为使公开招租活动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少年路街区国有房产公开招租挂牌文件》(以下简称《挂牌文件》),投标人须遵守本文件条款并受此制约。

特别说明:本次招租是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并非招投标活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一、招租标的:

序号

房产坐落位置

面积(㎡)

经营范围

招租年限

招租底价   (元/年)

投标要求

备注

1. 

嘉兴市少年路293号3楼

337.61

培训、办公

2年

72696

/

/

2. 

嘉兴天宁寺街2号楼综合楼3楼

595.07

培训、办公

2年

116976

/

/

租金季度付,交纳时间为每期提前15天,先交后用,水电另计。投标保证金为首年年租金的25%,公开招租结束后,中标人(自然人、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未中标人(自然人、企业)相关费用退还,不计息。

因目前未提供物业服务,暂不收取物业费。待确定物业服务单位后,由物业服务单位与中标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确定物业服务单位前,中标单位需自行做好门前三包。

二、本次挂牌招租标的以目前现状为准

投标人取得《挂牌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挂牌文件》内容,对挂牌招租内容有疑问的,应及时向招标人咨询。投标人应自行现场察勘挂牌标的,对该挂牌标的有异议的,应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提出。投标人一旦缴纳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异议。

三、挂牌招租程序

1、投标报名:本次挂牌投标报名地点在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子城遗址公园4号营房资产经营三部,原则上投标人需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投标要求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亲自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17时)。

竞标人报名。竞标人为个人的,需本人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征信报告等投标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等,除原件外其他报名资料上需有本人签名,原则上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报名。

竞标人为企业,由法人本人报名的,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企业银行征信报告、投标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等;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额外提供有法人签名、企业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竞标人参与本次招租投标的,在领取本《挂牌文件》后,竞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下列资料,无法提供或不能准确、完整的提供下列资料的,不得进入现场投标阶段。投标资料提供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17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名下不动产证及复印件。

④投标人个人信用资信报告或企业资信证明。

⑤投标要求所需相关证明、资质文件。

3、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审核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及相关资质条件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交付相应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户名-嘉兴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银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湾支行,账号-106101201200027626,填写《投标人资格申请书》,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6月1日17时,截止日期前投标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不得参与投标。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等,可通过电汇、转账等缴纳保证金。招标人依据本挂牌文件,确认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完备和保证金到账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放《投标资格确认书》。

4、现场投标时间、地址:

本次现场投标时间:2023年6月5日10时;投标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子城遗址公园4号营房资产经营三部会议室

5、招标结果公示:“中标人”和“中标价”确定后,由招标人在嘉城集团网站等媒体公示中标结果,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中标成交。

6、中标成交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应在取得《中标成交确认书》五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并与招标人签订《国有房产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单位进驻后签订)。

7、签订合同时,若原承租人中标,则合同起始日期根据原承租人上次合同到期日期顺延;若新承租人中标,则合同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日期,原承租人签订补充协议,从合同到期日期开始至退房日期止,按照原房租单价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8、中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限支付相关费用的或拒签《国有房产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标处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竞标保证金及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各项损失。标的房屋重新进行招投标,违约者将纳入招租“黑名单”,今后将不可参与我公司其他房屋的招租投标。

四、现场投标程序

1、公开投标会由投标主持人主持,投标人凭《投标资格确认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凭据、本《挂牌文件》规定材料参加现场投标会,原则上投标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参与开标程序,不可委托他人参与开标报价程序。

2、投标人按本《挂牌文件》之规定对国有房产租赁权进行现场投标,每位投标人进行一次投标报价。

3、投标人根据“不得低于挂牌底价”的原则进行报价,招投标主持人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当场公布投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五、本次挂牌招租的注意事项:

1、招标人在接受咨询及提交的资料中,对招租标的介绍、评价或意见性文字说明,仅供投标人参考。因印刷、复印等造成资料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实测数据和有效证件、文件为准。

2、若新承租人中标,且以溢价100%及以上中标价中标的情况下,新承租人支付房租的时候须一次性支付两年租金。

3、本次《挂牌文件》如有修改或补充,招标人可在投标会时当场说明,投标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4、中标人按本《挂牌文件》有关条款规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办理成交标的的移交手续。

如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原中标成交确认书无效,招标人解除一切合同(不另行通知),投标保证金及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

5、本次挂牌标的物如涉及办理有关证、照或其他依法需办理的手续,除本《挂牌文件》有关条款规定外,由中标人自行办理,办理有关证、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必须自觉遵守现场招标会秩序,不得干扰现场投标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承租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投标人未竞得标的的,其保证金在公开招租结束后30日内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8、投标人中标后严禁在室内做“一桌餐”等会所类业态。

六、双方当事人均须遵守本《国有房产公开招租挂牌文件》。如因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的过失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有过失的一方对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投标会开始前,出租人有权收回标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七、本挂牌文件的附件内容与本挂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挂牌文件》由嘉兴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嘉兴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