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促进预算有效执行,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工作,嘉兴市国资委拟定于2023年11月1日~2024年1月31日、2023年12月1日~3月31日开展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财务决算审计暨绩效考核专项审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标的
序号 | 委托标的 | 截至2022年末 资产总额 | 预算 控制价 | 审计要求 | 审计范围 | 审计时间 |
1 | 市产业集团 | 416亿元 | 13万元 | 审计对象为市属国企本部及其纳入市国资委预算范围的各级子企业; 审计内容为政策落实专项审计和财务决算、绩效考核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常规预决算数据分析、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资总额清算(特别要对市属国有企业因新增企业所增加的工资发放额做重点审计,将集团总部及子企业各类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做单独反映,列明在集团决算审计专项报告中);商务招待管理规定落实、资金存放制度执行、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等内容,要求针对审计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 按会计准则规定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不包括融资需要并入的两区资产) | 1.第一阶段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1月31日; 2.第二阶段为2023年12月1日-3月31日(2024年2月底提供审计报告初稿); 3.入选后由市国资委统一安排预审时间。 |
2 | 嘉城集团 | 458.33亿元 | 9万元 | |||
3 | 嘉通集团 | 505.20亿元 | 14万元 | |||
4 | 嘉源集团(含原水公司) | 211.67亿元 | 9万元 | |||
5 | 市铁投集团 | 70.49亿元 | 5万元 | |||
6 | 市国投公司 | 342.72亿元 | 6万元 |
二、参与资格
1.依法设立并能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具有承担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严格执行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没有因存在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控措施的情形;
3.具有严格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
4.上年度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审计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取消其本年度的投标资格;
5.国家对资质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评标办法
1.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10分)、质量控制(40分)、人员配备(20分)、审计经验(10分)、奖惩情况(10分)、报价情况(10分)。
2.根据综合评标得分,先按高低顺序排出事务所名次,再结合投标事务所提交的《投标企业意向顺序表》确定评标结果。为确保审计进度和质量,每个投标事务所委托中标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单一事务所中标数量累计超过2个的,根据该事务所事先确定的投标企业意向顺序,从前到后,优先中标)。
3.遇下列情况采用以下方式处理:①综合评标得分相同情况下,以标书送达时间作为依据进行排序,即:综合得分相同,以标书送达时间早名次在前。②若投标事务所少于6家,按照综合评标名次进行第二轮定标。③若出现被审计单位轮空情况,由市国资委在综合评标名次靠前事务所中进行邀标。
四、报名时间与要求
1.有意向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9:30之间,前往市国资委考核统计评价处(市行政中心5号楼517室)统一报名,逾期无效。
2.投标标书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分别用信封密封(封在一起),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密封袋正面应标明竞标人名称。投标标书应载明以下内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机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组织形式、注册会计师队伍、上一年度业务收入、承担项目情况、行业排名、质量评估和处理处罚等情况。
②审计工作方案。包括审计项目的认知、拟采用的审计策略、审计力量配备、审计时间安排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
③审计费用报价。项目整体审计费用报价及其组成部分。
④有关声明。包括对投标资料真实性、中标后履约保证、获悉信息保密、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开展审计、接受审计质量评价等内容的承诺。
投标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废标处理:超过规定时限递交的;未按规定密封的;以他人名义竞标、串通竞标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标的;不能满足投标文件提出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的;项目整体审计费用报价及其组成部分报价高于市国资委公布的预算控制价的,或者低于市国资委公布的预算控制价50%的;投标人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
五、中标公告
市国资委将于评标结束后的当天,在市国资委外网公告中标结果,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
六、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咨询市国资委考核评价处。
联系电话:15868333538。
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