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景区部分经营用房,经公开招租,产生如下预成交单位,并公示三日,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公司提出书面材料,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 11月20日-2024年11月22日
投诉电话:0573-82535712
编号 | 房产坐落位置 | 面积 (㎡) | 租赁价格 (万元/年) | 租赁 年限 | 租赁商户 | 备注 |
1 | 南湖景区会景园停车场西北侧管理用房 | 46.81 | 25.9 | 3 | 张越前(个人) | |
2 | 南湖景区壕股塔大门两侧管理用房 | 77.28 | ||||
3 | 南湖景区小瀛洲经营用房 | 63.27 | 4.7 | 3 | 黄琳(个人) |
浙江南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