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要闻
国资国企深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信息来源: 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 07- 18 15: 23 浏览次数:

国务院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市国资委迅速行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国资国企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落实,指导各企业将《条例》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学习,督促国资系统上下学深悟透、细照笃行。

强化部署,党委带头学。市国资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原原本本研读《条例》,利用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央企大讲堂”等组织机关和各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各市属国企党委主动落实学习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嘉通集团邀请浙江红船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沈菊生作《条例》专题解读;市铁投集团召开“清廉国企”建设监督联席会,对不折不扣执行《条例》作出明确要求。

分层分类,基层全面学。市属国企各二三级企业通过“集中与个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通读细学《条例》,做到管理人员全覆盖。世纪交通设计公司开展“同题共答”集中学,进一步强化巩固学习效果。市产业集团、嘉城集团组织下属企业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培训,围绕《条例》进行解读、交流。

统筹推进,联系实际学。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三支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以学促干、履职尽责。市国投公司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如何加强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等大讨论活动,切实推动企业管理提质增效;嘉源集团针对关键岗位人员,采取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形式对《条例》进行再学习、再深化。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持续推进《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立足国资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聚焦易发多发问题,全面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