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清网护鸟”专项行动:织密保护网,严打非法捕鸟
信息来源: 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5- 04- 22 15: 52 浏览次数:

一、案例背景:爱鸟护鸟,嘉通在行动

2025年4月10日至16日是浙江省第44届“爱鸟周”,主题为“鸟鸣湖海,人悦自然”。嘉兴地处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鸟类资源丰富,其中嘉通集团所属的运河农场拥有各类苗木9.3万余株,成为众多候鸟迁徙途中的重要“驿站”。然而,非法捕鸟行为仍时有发生,威胁鸟类生存。自2025年2月起,嘉通集团路源公司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非法捕鸟专项整治行动。

二、法律解析:非法捕鸟,后果有多严重?

(一)非法捕鸟可能构成什么罪?

在我国,非法捕鸟可能涉及以下罪名:【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1款),如果猎捕的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如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等),即构成此罪。量刑标准:

一般情节: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即使捕猎的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但若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如捕鸟网、毒饵),仍可能构成犯罪。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二)销售珍稀鸟类如何处罚?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同样构成犯罪,量刑标准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致。

(三)吃野生动物犯法吗?

部分省份(如浙江)已立法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违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即使未直接参与猎捕,但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鸟类,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面临刑事处罚,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以案为鉴:护鸟守法,人人有责

嘉通集团此次专项行动不仅保护了候鸟安全,也警示公众:切勿随意捕鸟,即使是普通鸟类,也可能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拒绝购买、食用野生鸟类,避免成为非法产业链的一环。发现捕鸟行为可举报,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保护它们就是保护生态健康、保护我们自己的未来。让我们携手,让“鸟鸣湖海,人悦自然”成为现实!